Monday, November 14, 2011

平權四:need vs want

Need greater than want。
需要先想要後。社會未必要滿足你的想要。 事實上,社會亦無能力滿足你一切的願望。
 
在我玩的 online game 中我知道,物資是有限的。而且要獲得亦不容易。如人人都想要的話,根本滿足不到這麼多願望。因此,當一隊人獲得物品時就要給最有需要的那個人。若多過一個,就要聽天命 roll 一 roll。
 
對於一個鼓吹物質,消費的社會而言,要求社會遵行 need >want 為近乎不可能。 事實上,貪婪這回事,有時可被一個制度催化。一面大叫節約,一面大推消費,這個社會不是精神分裂嗎?然而,在個人層面上,這種一面節約而另一面大花金錢基本上是現今人類的寫照。

對於一個大社會,去決定 need or want 亦近乎不可能。
 
小社會是一個較理想去實踐任何一個制度。大社會需 break down 很多小社會。
 
各小社會可有自己的特色,這樣多彩多姿多元化之小社會有助人民去選擇合適自己的生活社區。

平權尊重個人在物資之擁有權,我們不是共產主義。但同時我們推崇分享或共享。尊重個人之餘亦關心他人的需要。看來我們無信心去處理人類之貪婪,但運用社會機制去幫助人類去分享或布施似乎有平衡的作用。

反回文章前面,其實當一個制度推崇私產時是否意味著要自我安排生活之需要?人,要對自己的生活負責。在面對不幸時,布施是有效之方法。若人一開始就打算取福利,小孩都會想到,我幹嗎要為生活而努力?若一早就有一個免死金牌,到頭來就大家一齊攬住死。

反回 online game, 很多寶物都得來不易,常常引起很多爭執,開發公司為了使各玩家開開心心少爭執,於事乎將獲取寶物的機會大大增加,到最後,人人都能輕易地獲得最top之寶物。開心嗎?從獲寶的角度而言,開心。但從玩遊戲的角度而言,非常不好玩。你在遊戲中遇到的人個個所持有的與你擁有的完全一樣,一句講晒,悶。當然,很多人不會enjoy遊戲之過程,而是所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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