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0, 2008

好的制度 = 尊重?

加拿大在老人福利上有一個很好的制度,由退休後,老人可申請老人屋,老人大廈,上門的個人護理服務。到沒有自我照顧能力時,他們可申請護理院去過餘下的日子。在醫療上,由診症,藥物與治療基本上都是免費的。老人福利金亦照顧十足,不足時亦有不同之補助。 但這麼好的制度就是否得如對老人之尊重嗎? 人到晚年,往往最重要不是要多活幾年,他們希望的是與自己的親人多相聚,我到親人的關懷與尊重。但現時的制度,正正容易使年青的人代將照顧老人的工作全交給政府,年青一代認為老人已經得到最好的待遇而忘記了自己的責任。食好,住好,又有專業人士24小時照顧,服務周到...正正是他們忘記自己責任的最好理由。 一個孤獨的人守著皇宮又有何意義?得不到尊重,生存的意義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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