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07, 2016

環保一二事

在一些已發展中國家,如加拿大都會大推廢物回收,實行救救地球(救救人類),當中包括廢物分類。廢物分類主要由市民負責,而政府負責廢物回收及處理。

市民負責把廢物分類,把分類後的廢物放置到指定之地方,當中涉及市民之時間有時涉及金錢。至於政府,則會於定時到指定地方收集有關廢物,運到回收場處理,當然,政府需要聘用一班員工及工貝(如運輸車)去處理,要花上不少金錢。似乎,環保與金錢是分不開。

至於一些回收還未成熟的地方又如果處理垃圾?就香港為例,雖然有回收垃圾箱,但市民回收的意識及工作還未很理想。在一般情況下,市民把垃圾放到垃圾箱內。垃圾佬/婆會把垃圾分類,把可回收的物品從垃圾箱中抽出,分類後便賣去不同的收集商人。這個運作不但能把可回收的物品切低回收,另外,整個過程,市民不需要負出金錢循環廢物(1市民不需負出時間處理廢物,而政府不需要請專人處理)。另外,有部份市民(垃圾佬/婆亦因此得到一些收入)。

事實上,就結果而論,兩個方法都是一樣,但對市民的影響卻是非常之不同。

多講一點,因為加拿大的廢物回收是由政府全面負責,政府是如何處理那些可回收的廢物?據聞,它們不是被賣到廢物回收商獲得一點收入,反而是政府要負出金錢給回收商處理有關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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