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相信是時候把它說出來。
當我大學畢業後,我和一位同班同學一起當上了Dr. Lo 的 research assistant,主要研究警司警誡的少年及兒童。就是這樣我們熟落起來。
過了不久我的同學入職了一間NGO主要負責警司警誡的工作。而我,亦入職另一間NGO,很快我亦知道為什麼我的主任會聘用我,因為我的中心亦希望我推行一個警司警誡的project。
當我得知後,我心裡很矛盾。
第一,我同學的工作地區範圍與我的一樣(她的比我的還大),因此有搶client之情況。警司警誡的工作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client是由警署轉介。若果我中心亦做警司警誡的少年及兒童,那麼我必然會與同學搶生意。這是我絕不想見到的情況。
第二,她的project是由社署直接支助,亦是專做警司警誡的少年及兒童。而我做的青少年綜合服務,只要係青少年工作,沒有什麼限制。在我心裡,人家是政府指定專攻的工作,而我中心可工作的範圍這麼大為什麼就要與人爭飯碗?中心每天都有這麼多工作,為什麼就偏要去爭這個工作?當真同行如敵國?大家都是社會工作,都是為人民服務,還要爭什麼?
第三,人家是新project,要向社署交報告。分簿了人家的client,是否會影響人家理論及工作發現的準確性?對學術上的影響可不少,繼而對警司警誡的服務亦可影響不少。身為一個社工,client的福祉不是放在第一位的嗎?
我把我的憂慮向上級反映,結果?當然我沒有任何影響力。
我心裡很不高興,但我又有什麼可以做?最後,我決定會做但決不獻一計。發展方面我沒有任何意見,只跟上級指示,而client我會照見。當然我的上司也非常不滿,不客氣的說話倒是聽到了不少。
這種態度會有什麼後果大家一定能想得到。但我沒有後悔,因為這是我的選擇,我亦甘願承受後果。
時間一天一月一年地過去,在這些日子中我亦有與這位同學聚會。朋友聚會總會天南地北說過不停,生活,工作,理想,真的無所不談。
直至有一天,同學向我說,這麼多年你是否都是在我身上查探警司警誡project的內容及進展。同學認為我很無恥,利用朋友的關係去幫助自己的工作及利益。
我啞口無言,什麼也沒有說。
我沒有生我同學的氣,因為,她的聯想是合理的。我沒有解釋,因為我知道在那一刻一切的解釋都變成掩飾。
我選擇了無言,我由得她把我罵一頓然後離去。
我的心很平靜,因為我清楚知道我沒有出賣我的朋友,沒有如她所說的,做了見不得朋友的事情。
當天,我失去了一個朋友,一個可在工作上與我分享的朋友。我層經想過,我們可分享工作上不同手法的長短,但一切都幻滅了。
她離去了,以後再沒有聯絡。但從其他人口中,知道她完成了博士學位,亦在工作上再深入研究她有興趣的犯罪學,工作更上一層樓。當然,犯罪學亦是我的favour,可惜,它只是能留在我心中而已。
故事完了,我的心亦寧靜了下來。
如果你看到這個故事,我希望你與我一起保守著它,就當是我與你的秘密,埋在我與你的心中。請不要留下任何comment,因為秘密只需是體會而不需要comment。
你看過了我已經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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