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4, 2012

最低工資與分紅制

最低工資是一個極富爭論的題目。


沒有最低工資,老板會刻薄打工仔。由其是當勞動力過多的時候。試想想,我每天返工的時數是一定的,工作量亦是一定的,但為什麼我的工錢會因為有過多的勞動力而少了?我的工錢為什麼會因為有人同我爭而少了?但無論有人爭和無人爭,我的工作量不也是一樣的嗎?


老板向你講,你唔肯減人工我就找個平一點的取替了你,問你怕未?


但細心想一想,若有A,B二人,A的月薪1000。B為了有份工肯收900而取得這份工。A變無業了,但為了生活,A甘願收800而取回工作。B再壓低至700。如此類推,我是不是要學柴九那樣,有食無工?但無論A或B,他們的工作量從來是一樣的。公平嗎?以供求定律合理嗎?


最低工資的設立便有其理據。


話說回來。經營一盤生意並非易事。賺多賺少亦無一定。公司生意不好那裡來比工錢?你還要最低工資?公司那裡來競爭力與同行比拼?若公司一旦輸了,打工仔連份工都沒有了。還講什麼最低工資呢?莫非無生意都要比咁多人工?


老實講,最低工資又令人想到養懶人。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好多人都怕怕。


運用以前我提及的平權概念。若要解決老板與伙計的關係,我認為大家都有份獲得公司的利潤,因為大家都在負出努力。雖然老板負出資本,但沒有伙計的努力,公司會自動賺錢的嗎?分利潤的方法當然不是平分,因為始終是公司的創辦人及資金的來源。我認為分法如下,每人都獲得一定的工錢,但不必要很高。工錢可按個人表現而定,即現時一般公司的處理方法。而當公司賺錢時就分紅。當然各人的比例不同,老板的是大大份,如五成。淨下來的就由伙計分。至於會否加入其他規則,如年資等,就自行決定。


在獲得利潤同時,大家都要承擔損失,當公司賺不到錢時,分紅就少了什至沒有。


當中的理念是,當人人有份,人人都會努力。公司業績差其實大家都有份,大家要承擔便非常合理。若個人表現差,就會影響到他的其本薪水什至乎分紅。


在平權中,我們鼓勵大家有分享受成果,而非有人負出金錢買你時間和努力去幫助他人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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