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6, 2011

社會制度的預設

人類在很多運作上都用了很多預設。

最老土的例子是日落後明天會有日出。因為太陽若在明天便消失了,那麼,我相信我今晚不會入睡而是去準備我的身後事。
同樣地,一間公司,一個國家,在制定政策或運作方法時,都有一定之預設。否則,他們不知道如何為明天打算。

近幾年來,宅男,N無人士等等之所以帶來社會那麼多關注是因為他們動搖了現時社會制度之預設。

本來,一個人之人生決定是個人的事。我喜歡打工,不打工是我的自由。我喜歡努力賺錢過富翁之生活或做一份低收入工作過平民生活是我個人的抉擇。甚至乎,不打工躬在家,享受著電腦及最基本之生活也是個人的抉擇,這是自由,只家人願意的話,干你底事!

宅男,N無之所以由個人行為而變為社會問題,是因為他們的行為未能切合社會制度的預設。
其中一個最基本的例子:一般社會都會將他的成員(市民)分為兩類。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簡單地說,照顧者是納稅人士如一般勞動階層,而被照顧者是決乏納稅能力的人如老弱傷殘。
社會會用制度安排被照顧者由照顧者照顧。如社會保障制度,福利制度等。他們在設計是會預設一個青年畢業後會投身工作,賺若干的錢,繳交一定的稅金。因此,政府大約知道有多少錢可以花,可以用來幫助被照顧者。從預算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一切。
但若社會或個人的意識形態有改善時,可能會對社會帶來重大的衝擊。因為這些改善正正衝擊著社會制度的預設。

道理是非常簡單,但細心去想,帶出來的問題卻非常之多。最基本的一個,在社會生存的人,是否可以擁有終極或最基本的自由抉擇權利?人在社會內應有的責任是什麼?最基本的責任又如何界定?人,是否真的擁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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