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6, 2010

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

當看到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心裡已知不妙。 隨後,看到事情的結局,得知有香港人及加拿大被殺,心裡很難過。 事情在第一日開始,我已心知不妙。當我們翻開歷史,我們便會知道。絕大部份挾持人質事件都是沒有好下場。為什麼呢? 翻開歷史,挾持事件通常只有兩種下場。一,鎗手乖乖投降。二,特種部隊打死鎗手。為什麼通常是這兩種結局? 理由很簡單。試想想,如果一個國家容許有人以挾持手法達到目的。那麼,這種手段便簡接地被鼓勵。為了阻止同類事件發生或防止類似事件被鼓勵。在處理挾持人質通常只有兩個大方向。 第一,談判後鎗手投降。第二,打死鎗手。因此,救人不是放在第一位,由其是在達到鎗手的目的後放人,更加不是警察的目的。 基於這個原因,一開始我就知不妙。若然談判拉鋸,人質生命必然危殆。 另外再加上國家對人命的價值觀亦是一重要考慮。若果事情發生在歐美國家,談判上會來得容易,警察會讓步的機會會大得多容易得多。因為,這些國家對人命會看重得多。但對於一些視人命不值錢的地方。死一打當六雙,警察那會重視生命,警察那會讓步及盡力救人呢? 最後,是談判成果的現實性。鎗手要求什麼?他要求還他一個公道,要復職。即是,如果談判成巧的話,他放了所有人質,他的舊部門會再調查,之後給他復職。他可以重新工作。對嗎? 我想問,挾持人質不會受法律制裁的嗎?就算他可以復職,他就不需要因挾持人質而坐牢的嗎?既然要坐牢,那裡可以復職?即是,他提出的要求,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簡單而言,這個犯人提出了根本不可能達到的要求。說直一點就是低B。警察又如何接受一個低B的要求呢?如果接受了,那麼警察也同樣地低B。 有人問,警察何不欺騙鎗手,待他放人後,反口拉了他呢?這是一個國體的問題。一個國家是不可以明目張膽地講大話。(註: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停地講不少大話,包括欺騙國民)明目張膽地講大話會帶來很大的信任問題,試想想,其他國家會如何評價你?找到一個理由/藉口就可以講大話?這個國體問題,比起幾條人命還重得多。 第一次從電視中看報導,我就知大事不妙。因為鎗手不投降就必定有人要死。要減低最少的傷亡,我只是在想,菲律賓有沒有很好的神鎗手而已。這是一個蠢賊,要他一個死,又有何難?但偏偏就有這麼多人陪葬,菲律賓的警察是逃不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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